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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份氯化氫氣體銷售最新規定
2019年4月最新氯化氫氣體銷售規定,接(jie)上級部門通告,為迎接(jie)建國七十周年大慶,維護一方治安,守衛一方安寧,4月1日-9月30日“清源”整治專項行動;
氯化氫氣體購(gou)買(mai)銷售(shou)規定如下:
購(gou)買(mai)單位:必須擁有合法相(xiang)關購(gou)買(mai)手(shou)續(企業(ye)(ye)營業(ye)(ye)執照、危(wei)險(xian)品(pin)安全生產(chan)許可證或(huo)危(wei)險(xian)品(pin)經(jing)營許可證),購(gou)買(mai)銷售合同(tong),賬目(mu)往來需公(gong)司(si)戶對公(gong)司(si)戶,開具相(xiang)應(ying)發(fa)票。
運輸(shu)(shu)要求:必須正規(gui)危(wei)險品運輸(shu)(shu)公司(si)氯化氫運輸(shu)(shu)車輛。
銷售(shou)單位:必須(xu)留存購買單位相(xiang)關資(zi)質(zhi),運輸公司(si)相(xiang)關資(zi)質(zhi),購買銷售(shou)合(he)同,發票等相(xiang)關資(zi)料。
詳細(xi)請(qing)見下方(fang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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